广西检察机关2020年以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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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5月28日电(杨陈 甘艳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兰志才28日向媒体通报,202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37人,提起公诉3731人,从严从快,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广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兰志才在会上通报上述情况。

他介绍,202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8家单位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七提升”专项行动;先后妥善处置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保安伤人案件等网络舆情案件并挂牌督办重大、敏感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延伸职能,切实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兰志才称,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运用诉前职能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3470次,帮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心理疏导158人、生活安置160人,重返学校226人,协调转学38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共救助未成年人774人,发放救助金1362.9万元。共建成“一站式”被害人询问、救助办案场所31个。

在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方面,广西检察机关先后建立长效机制40项,相关制度文件38份。印发《关于持续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八大措施持续发力促监督落实。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区共筛查涉案教师339人。

与此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同时联合有关部门专项督导“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279次,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232所,发现问题241个,相关单位均进行了整改。

发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吴志莹发布了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彭某某猥亵儿童案,吴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车某某虐待案等。

吴志莹表示,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特别是针对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家庭教育指导。

此外,广西检察机关还与多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建设的意见》,通过制度同建、服务同向、行动同步,深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联合共青团、妇联、社工组织等对性侵害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人一救助”。(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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