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28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江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计发年度的要求,经报人社部、财政部同意,从今年起,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先按上年的计发基数预发基本养老金。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按当年的计发基数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因此不再参加当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近期有不少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反映“为何不像往年一样,参加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对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答复,过去江苏省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是按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而不是按当年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经请示人社部同意,过去江苏省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采取了参加退休当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做法,但这是一个阶段性措施,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上半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做法不一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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